第26章 爭取功劳
  接下来,四位厂领导开始討论功劳如何分配和上报。
  核心原则很明確:功劳的大头必须归轧钢厂, 这是集体的荣誉。同时,必须强调是“组织行为”、“领导有方”, 在这个年代突出个人英雄主义是犯忌讳的。经过一番討论,最终由聂书记拍板,定下了调子:
  “上报材料就这样写:红星轧钢厂保卫处副处长刘建国同志,警惕性高,偶然发现敌特线索,及时向厂领导匯报。经厂领导研究批准,联合市公安局东城分局、交道口派出所及当地街道办事处,组成联合行动组,周密部署,成功实施抓捕。
  行动中,敌特分子持枪顽抗,被我英勇的行动组果断还击,最终击毙负隅顽抗之敌特一名,生擒四名,缴获电台、密码本等罪证若干。
  在此次联合行动中,公安东城分局干警王卫国、交道口派出所民警刘解放、街道办事处王主任,以及我厂保卫处刘建国同志及其带领的李兵、李武、李成、李良等同志, 均表现英勇,事跡突出!”
  “吴处长,”
  聂书记看向吴天胜,“会后让保卫处立刻按照这个口径,形成详细的书面报告, 一式多份,分別报送厂党委、厂部,同时抄送市公安局东城分局。”
  刘建国在一旁听著,心里彻底踏实了。
  这份报告一旦上去,凭藉这份实实在在的、轰动性的战绩,轧钢厂保卫处评上一个“反特先进集体”几乎是板上钉钉的事;。
  而作为行动的具体指挥者和头號功臣,一个“反特英雄”的荣誉称號和个人一等功(或二等功)肯定也跑不了了! 这將是他在这个时代安身立命、快速晋升的雄厚资本。
  会议结束,聂书记等人雷厉风行,立刻通过机要电话,向上级主管单位和市里有关领导进行了初步的口头匯报, 引起了高度重视。
  离开前,聂书记特意叮嘱刘建国:“建国,厂里给你请功!但那几个活口和物证,你一定要给看好了,绝对不能出任何岔子!” 得到刘建国的坚决保证后,几位厂领导才各自乘车离去。
  此时,天色已近黎明。
  第二天,天刚蒙蒙亮, 厂区大门岗哨就打来电话,称市公安局来了一个车队,要求面见刘处长。 刘建国立刻赶到厂门口迎接。
  只见来了三辆吉普车,下来十名穿著干部服、神情严肃精干的男子。